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
“公司”
)的独立董事,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公司第七
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相关资料,经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
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,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,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一、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、聘任高级管理人员、董事会秘书
个人履历,未发现有《公司法》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,也未发现有被
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,相关候选人提名、选举或
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。
意聘任詹纯新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;同意聘任王永祥先生、罗凯先
生、唐少芳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,聘任杜毅刚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,
聘任孙昌军先生、陈培亮先生、申柯先生、胡克嫚女士为公司副总裁,
聘任付玲女士为公司副总裁、总工程师,聘任黄建兵先生、秦修宏先
生、田兵先生、王芙蓉女士、董军先生、袁野先生为公司助理总裁;
同意聘任杨笃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。
二、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
准则》
、《公司章程》
、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的有关规定;
中国证监会文件中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的情形,董事候选人具备相
应的任职资格,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。
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独立董事:
张 成 虎 黄 国 滨 吴 宝 海 黄 珺
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
查看原文公告
标签: